“潮”即新潮,时尚。其最初的意义大抵代表一种社会最前沿的生活态度和最时髦的生活方式。因其方兴未艾,仅为少数较前卫的人所接受,往往成为那些能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年青人表现自我,彰显个性的一种方式。后渐渐受追捧,模仿,趋者如潮。应该说,潮是流行的最初形态。如其后势如潮涌,满目皆是,却已脱了潮的最初含意,成了“风”,即流行风。而这样的风有时会刮的很猛,但一般不会刮很久。
“潮”也好,“风”也罢,其都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新生事物由出现到盛行到最后衰落的一般规律。
世界因有不同的人而精彩。“潮”与“风”的表现形式也因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社会阶层而参差不齐,其中起作用的主要是经济条件与人生理念。有时你认为早已落伍的事物,在别处才刚刚流行;同样,当你鼓起勇气追捧一种新潮时,在别人眼里你却“OUT”了。你也许正在为自己刚买的一辆摩托车欣喜,别人早准备换自己的第二辆小汽车了,更有甚者,对小汽车已经不屑一顾,开始玩上手表了。所谓“穷人玩车,富人玩表”,当然车还是那个车,表却不再是普通的表了。这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上层建筑就个人来说就是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潮”反映在生活态度上往往体现在对美、对新鲜事物的追求。是对平淡中庸的一种否定。这是积极的一面。但“潮”在具体实施中也要顺天应时,不能离了自身的小环境。这个小环境至少包括两方面:自身条件和社会氛围。脱离了这两方面,其结果必会使人有突兀感并引起心理不舒服。明明眉目娟秀,女人味十足,却偏要学韩星刮去眉毛,画上倒八字;或画蛇添足地戴上美瞳和长长的眼睫毛作卡哇伊状。其结果是,女人味没有了,倒多了一份妖气。明明是少年才俊,几近潘郎当年风,却硬要剃光两鬓毛发,作高卢雄鸡状;或刺青于臂,纹饰在胸,昂昂乎作黑帮老大样。这不是美,更不是潮,是自残,是自我亵渎。
那些走在季节前面的女人,寒气未退,就急不可待地换上早已准备好的春装;春意正浓,裙子业已上身。当然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也是她们的权利,关键是你不能脱离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赶潮,至少不能脱离的太远。我常会为初春的街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尚美女而感到困窘,也总是因那些戳着两个耳钉头发染成红色或绿色的小男孩给我带来的如鲠在喉的突兀感而难过好几天。这不是个性,更不是潮,是虚荣,是自恋,更是恶俗。
“潮”在生活方式上更多是依赖自身的经济条件。如果条件允许,能够充分满足自己在生活上对美对物质的追求并以此为彰显个性的一种方式,这也没有什么不可。问题是,达不到这样的经济基础却要硬性地去追求精神享受和物质欲望,并为此而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其结果必然是悲剧了。眼前的例子,一个小男孩为能够拥有一部iphone4而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这是赶潮的一个极端方式,是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其实潮起潮落,云卷云舒,是社会的普遍规律,更是人生的自然现象。我们不可能永远都能站在潮头,也不可能一直都落在潮尾,关键是你拥有怎样的人生理念。为了彰显所谓个性而追赶潮头,除了最初的时候能够满足自己浅薄的虚荣心以外,最终落下的只会是潮起时的惶惑,潮落时的空虚。
人生的海洋总是有潮落潮起,生命的航船不该因偶尔的得失,一时的虚荣改变航向。只要我们认准方向,择善固守,不入俗,不随流,冷眼身边潮起潮落,笑看天外云卷云舒,做一个有理想,有主见的人,在这个整体迷失,个性荒诞的社会里,我们就是真正的有个性的人,是最潮的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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