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的同事因车祸去世后,对我触动很大。一个大好人,好到每个老师的口碑都一样,可是为什么会遭如此灾难呢?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很久很久。
今年她为了照顾一个怀孕的同事被车撞了,而且病的不轻。这两件事都指归一个相悖的朴素认同:好人一生平安。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人,毕竟“好人一生平安”是国人的一个民族情结,理应有其道理吧。
当今社会,法律法规几乎布满各个角落,是一个法制社会。但对法理的认识通常受到千年伦理的影响,以为只要做好事就是对的,错。有消息说,夫妇两人带孩子在公园玩,小孩不小心摔倒了,路过的一个年轻人把这个孩子扶起来,没想到他刚离去,孩子再次摔倒,而且受伤了。后来这个做好事的年轻人被起诉了,称,如果他不介入,孩子就不可能受伤。此事件一经出炉,众人议论纷纷,百思不解。
法理与伦理原本就是两个极不相干的范畴,在法理支撑的这样一个社会,如何才能让伦理迁置其中。让积淀千年的人文伦理照耀日渐颓废的个中阴霾,至少看到文明古国深厚的美洒落幼小的心灵。因为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理,但社会的历史人文感和高度的民族认同无法避开伦理,唯有伦理才能召唤人之为人的真、善和美。雄厚的实体经济可以见证社会的进步与飞跃,却无法实在的表征社会的文明精神。
故,当今,什么是好人,不违法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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