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得到。看到美丽的东西,总会很向往。有了想要的目标,除了不择手段你都要努力得到。
最近,很忙,忙着没日没夜的刷题。当日子舒服的过习惯了,总是一努力就觉得自己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但这样不常接触的事情总是想要去征服。忽然想到十三四岁时,会觉得那些喝酒、打架、纹身的人很酷。可现在,却觉得能一直坚持看书、学习、跑步,做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很酷。因为那些十三岁时看起来很酷的事情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分分钟改变,可那些不容易做的事情,总是磨着你的耐心与毅力。
看到身边很多人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然后被迫接受的去过一年或者一辈子。我想一辈子很长,趁着可以改变时,应该多做一些事情吧。
花花,一位柔弱,我见尤怜的女子。东北女孩子,自己拉着大皮箱跑去南方上学,高中时成绩非常棒,高考后很多人都在惊叹她的成绩与一头闯进南方的勇气。
哦,这不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大学后,花花每天都在打游戏,看电影,时间一下子过去了。每天叫嚷着自己迷茫,可并不谋出路。舒适的过了四年,现在在北京找了一份很辛苦且又只有将近三千元的工作,因为大学没有考取任何证书,连最低的门槛都达不到。学习毫无自制,想要改变却总是犹豫,然后就这样一直过着不开心的日子。
人生是场马拉松,终点是死亡,所以“舒服是留给死人的”。用暂时的不舒服,暂时的痛苦,暂时的羁绊,去换取想要的生活,你愿意吗?反正我是愿意的。况且,不断折腾和体验,最后会让你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两年前我有个梦想,多读书,多写字。这些需要独处,需要时间,刚放弃浮华的一切时,内心也有不甘,可放弃之后得到的自由和快乐让我觉得这真是最正确的选择。我常常看书,把眼睛看的朦胧与模糊,会心血来潮到深夜码字,会放弃很多热闹的时候,但这是我喜欢的,做喜欢的事情总是有全身用不完的力气。
所以,即使面临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也不会怕累,不会怕折腾,我只怕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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