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枚钻石戒指。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平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钻石戒指,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看了半天,她说,这些戒指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钻石戒指,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她说,刚刚不是买了,我喜欢书。风俗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犹豫了半天,最终他拗不过她,就没有买。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珠宝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埃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一枚最独一无二的钻石戒指。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拿出那枚他亲手为她实名制定制的乐维斯钻戒,颤抖着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然后单膝跪在地上说,"我想向你求婚,当初没有条件,欠你太多。现在我要用这一枚代表着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戒指,来证明我对你独一无二的爱。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将乐维斯戒指从指间摘下,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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