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真好哇。灵净脸庞,莞尔一笑,如沐春风。”这句话是我遇见你的那天,我所写,就像是王小波遇见李银河的那般,那种“你好哇,李银河”的爱情,那般可爱。我也只对你说“发现我每次遇到你,我都会很开心!哈哈哈”,其实我心里满满都是对你的喜欢,你的回复“哈哈哈哈,我也开心”,对于我,已足够可爱了。
那天刚开始我没有注意到你,后来只是不经意发现你在我旁边的餐桌。我的思想在做猛烈的斗争,到底打不打招呼呢,雅晶还认识我吗,可是我好喜欢雅晶。正当我还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你已经吃完并看见我了,并很调皮的向我打招呼,愣神后的抬头,你回眸的微笑,暖了少年的心。
年少的喜欢,涌上心头,就是如此的简单。
有时候,越简单的事情,越难以忘却。原以为只是一时对美的冲动,过几天我的生活就会恢复正常。可是,可是已经过了快一个月了,我为什么还是忘不掉你的回眸。一时的喜欢不该是这样的。我努力让自己冷静,这些天我没有再遇见你,但在心里总念念不忘。这些天,小喜欢愈积愈深。像是我心事,难以排解。
今天我冷静了良久,把所有的喜欢写成文字。觉得,这个年纪,庆幸有个人喜欢。且,被别人喜欢,应该也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呀,那我为什么不写出来呢,两颗心可能都会很开心呢。
第一次遇见,在映雪左岸晚上。学校,唯独和你聊得很开心。那时心中记下了对你的好感,后来我们早起晨读,交谈读书心得,唯一的遗憾,由于我的木讷,我没有把《穆斯林的葬礼》的爱情讲好。对于爱情,我语无伦次,慌张的我不知从何说起。我心中的乱,像是喜欢一个人,一切都不那么从容,只是那时我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你,我只是归咎于,不过是在女孩子面前的紧张。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大胆,就是当我发现我念念不忘的人,仅仅是我觉得像你的路人从我身旁擦肩而过,仅那短短的一瞬,我转身喊你名字,我当时也是觉得像你,整个大学最大的惊喜莫过于,那个人,恰好是你,真的是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一直记得,那个时间,你刚学完习,回宿舍的路上。
人生这样的擦肩而过能有几次,这几次我一直在问自己。我一直在想,我们的相遇相识,就像那晚我们的擦肩而过,这封情书就像我那晚喊你的名字。那晚你戴着帽子,冬天很冷,我仅仅是从步态,觉得是你。长久的魂牵梦萦,不就是喜欢吗。喜欢你,说了出来,自己释怀,即使你不喜欢我,想必有一个人喜欢,也是一件相当幸福的事情吧。
你的美。真善,二字足以蔽之,最初打动我的,是和你一起在大活学习,你那认真的神态,开朗的性格,待人以诚。真善而美。没有其他,我的喜欢,只是因为和你相处中我看见了一个真实的你,我的定义从来都是,真善而美。我心中只接受认可这种美。我的喜欢,喜欢一个人,便是如此,如此的雅晶之美。
相遇即缘,希望我的喜欢,这封情书,能让你知晓,你的美,有人一直在欣赏,并于心珍藏。
也许总是这样,不过是一场自作多情。无妨,这只是一封赞美你的情书,一位名叫家劲的朋友所写。
相关文章推荐: